陕西榆林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 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

近日,陕西榆林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 6万元。芹菜案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社会之所以会有如此强烈的反映

日,陕西榆林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芹菜案”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社会之所以会有如此强烈的反映,是因为过罚不当。罗某夫妇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存在一定错误,理应受到惩处。但市场监管部门开出6.6万元的罚款,明显不情理、过于严苛,违背了过罚相当原则。

更令人担忧的是,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处罚类似案件绝非个案。自2021年以来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1起,而这些事件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由此,暴露了其监管动机不纯,监管方式方法不当。

“芹菜案”带给我们的思考是:严管食品安全,需要“铁面无私”,但不能“冷酷无情”。“重拳”不能乱挥,否则就会对市场生态带来伤害,产生与监管初衷适得其反的结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罚款金额的高低,不仅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营商环境的优化。市场监管部门在严格执法、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应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环境。

规范市场不能无视民生,严格执法不能只讲力度不要温度。去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加了“没有主观过错不罚”“首违可以不罚”等条款,释放出少罚慎罚、呵护市场活力的决心。这也是稳市场主体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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