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八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在金融、投资、土地、信用等方面均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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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方案提出,在“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项目库中,新增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方案还提到许多政策扶持。在金融政策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发产教融合相关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

在投资政策方面,方案提到,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在土地政策方面,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探索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

在信用政策方面,将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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