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是否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我现在正领着失业保险金,这两天找到了一份零工。这种情况下,我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近年来,随着大龄失业人员增多,对失业保险金的咨询也

“我现在正领着失业保险金,这两天找到了一份零工。这种情况下,我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近年来,随着大龄失业人员增多,对失业保险金的咨询也逐渐增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是否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

据悉,根据相关政策,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等情况,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我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关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非法定情形不得停发。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对失业人员领金期间从事灵活就业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条例中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继续打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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