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未经检验检疫牛碎肉行为

近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仁和街道冷库内查处一起未经检验检疫食品案件,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牛碎肉362箱并处罚款。据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

近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仁和街道冷库内查处一起未经检验检疫食品案件,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牛碎肉362箱并处罚款。

据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该案系群众举报,前期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仁和市场监管所接到举报,反映位于仁和街道栅庄桥莫家门9号冷库内存在大量问题肉,要求进行查处。接到举报后,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响应,同举报人一起对该地址冷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冷库内存在大量未经检验检疫牛碎肉,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牛碎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物品并处罚款。”

同时,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据《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欢迎广大市民朋友能够积极参与到新冠疫情“冷链物防”工作的日常监督中来,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更好的打击新冠疫情“冷链物防”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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