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分不清 以儿童玩具名义卖化妆品 杭州这家企业被罚3万元

临近六一儿童节,孩子儿童节表演节目,一般大型的表演活动都要化妆,各大电商平台上关于儿童化妆品关键词的搜索量骤增,儿童化妆品的销量也

“六一”儿童节,孩子儿童节表演节目,一般大型的表演活动都要化妆,各大电商台上关于“儿童化妆品”关键词的搜索量骤增,儿童化妆品的销量也跟着走俏。

然而,检查发现,一些儿童彩妆套盒销售排名靠前的店铺,却显示的是玩具旗舰店,让人“傻傻”分不清。日,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某企业以儿童玩具的名义出售未经普通化妆品备案、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儿童化妆品的行为,开出了3万元的罚单。

原来,该企业是一家以销售饰品、玩具类为主的连锁店。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店里有一款产品,内含眼影、腮红、亮片、小口红、眼影棒、腮红刷、发卡,产品的标签合格证上标有“材质组成:塑胶、彩妆,彩妆成分:滑石粉、棕榈酸异丙酯……若误服本化妆品,不要催吐,立即就医”等信息。据店员介绍,这款产品主要涂擦于儿童的面部,用于化妆修饰,在其广告册页上也有儿童涂抹行为的指引图片。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因此,可以确定店里卖的产品是化妆品,不是玩具。

工作人员查询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备案数据系统,无该产品备案记录信息。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为了确定这款儿童彩妆产品的安全,工作人员还对这款产品进行了送检。专业检测发现,该产品的口红含有“颜料红53”(着色剂CI15585),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属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企业违法所得9709元,罚款人民30000元。

当下,我国对儿童化妆品实施重点监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出台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今后,家长在选购时一定要认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购买儿童玩具应防止被误用为儿童化妆品,并注意按照使用方法合理使用,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均为违规。如果儿童使用化妆品出现皮肤发红、瘙痒、刺痛等,应立即彻底清洗,停止使用,如果症状严重,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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