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一公司未粘贴或拴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被罚20000元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对我区某包装材料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5桶稀释剂涂料外包装上未粘贴或拴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对我区某包装材料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5桶稀释剂涂料外包装上未粘贴或拴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经过溯源追查,执法人员发现这些稀释剂涂料(闭杯闪点≤60℃)是由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

经过溯源追查,虽然该公司提供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稀释剂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但是没有在销售的稀释剂包装桶上张贴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学品安全标签,这一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应急管理部门提醒:危险化学品因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殊属性,若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及时向危险化学品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隐患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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