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117.48万辆 发放财政补助2833.55万元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因此,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因此,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作为集成改革工作的重点之一,自今年4月份开始,9月底结束。自淘汰置换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集中淘汰置换活动320余场,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117.48万辆,新车上牌61.7万辆,发放财政补助(消费券)2833.55万元,政府提供保障资金和淘汰注销车辆总数均居全省前列。这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非标电动车置换方面做出的种种工作是分不开的。

据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先后印发《杭州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杭州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财政补助政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淘汰置换工作提供工作依据及抓手。

积极争取财政政策支持,萧山区率先出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考核办法及以奖代补方案》,提供预计约950万元工作经费,鼓励抓好淘汰置换工作。全市所有区(县、市)政府均先后出台财政政策,提供保障资金9000余万元,鼓励电动自行车更新,保障资金总额全省前列。目前已累计发放财政补助(消费券)约2833.55万元。

同时,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四个一点”活动。引导企业“让一点”,约697款产品参加;引导回收“抵一点”,根据车辆新旧程度以及市场行情,获得相应抵扣;引导金融机构“助一点”,台州银行、金华银行各提供1亿元贷款用于经销商产品保供;引导运营商“惠一点”,三大运营商推出充话费送电动自行车活动,用于购车补贴券。

此外,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聚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和充停环节突出问题。全市共抽检电动自行车32批次、蓄电池25批次。全年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共立案95件,办结73件,罚没款63.95万元,4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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