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为进一步释放暑期消费活力 加快消费回补提出12条举措

骄阳似火,浙江的暑期消费也开始红火起来。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暑期效应加快释放消费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骄阳似火,浙江的暑期消费也开始红火起来。

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暑期效应加快释放消费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释放暑期消费活力,加快消费回补,提出12条举措。

记者注意到,这12条举措针对性较强,带着鲜明的暑期消费特色。例如,天气炎热,人们的消费场景正在从室外改为室内、从白天改到夜晚。意见提出优化暑期消费场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的举措——鼓励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文化场所、A级旅游景区等在符合相关规定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空间布局,合理利用空闲场地,增加亲子游乐设施,举办文艺表演、开设小型集市等,提升消费体验;鼓励各地打造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亮丽美观的地标性夜间经济生活集聚区,支持夜食、夜购、夜游、夜娱、夜健身等夜间经济生态多元发力,营造全天候、全时段、全领域消费氛围。

暑期白昼较长,也是学生们出游的消费旺季。意见鼓励餐饮、旅游、影剧院、健身、文化、培训、娱乐等领域企业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同时,结合宋韵文化、诗路文化等主题,针对性开发适合暑期消费的产品和服务项目,推出针对学生、家庭、游客等不同消费群体的超值套餐、联票套票、满减满送等折扣优惠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出要适当放宽活动审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各地适度放宽促销广告、展销活动审批和临时外摆限制,允许利用外围广场搭建集市,增加“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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