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分布式储能交易均价执行独立储能实时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实时焦点

宁夏:分布式储能交易均价执行独立储能实时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10月2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0月29日,宁夏发改委印发《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方案》,其中分布式储能项目纳入。

文件明确:参与电能量市场的单个分布式储能聚合单元持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参与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的单个分布式储能聚合单元持续充放时间不低于15分钟。分布式储能暂按照独立储能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相关电价政策。分布式储能项目上、下网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为独立储能上、下网实时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格。分布式储能项目聚合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收益由虚拟电厂运营商通过服务费方式向分布式储能项目传导。

虚拟电厂运营商与分布式储能项目约定服务费率,服务费率暂定不超过10%(服务费率为整数百分比),且月度分时服务费率不变。

原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方案》的通知

各电力市场主体: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精神,结合我区电力市场运行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方案》,现予以印发。

附件: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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